北京市基金会评估委员会到我会现场评估
时间:2010-10-13

  10月9日,北京市基金会评估委员会一行10人,在北京市社团办于清源副主任的带领下到我会进行了现场评估工作。本次评估是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率先在全市公募基金会开展的。为搞好评估工作,各有关单位成立了北京市基金会评估委员会,具体工作由评委会委托北京无形资产开发研究所完成。评估从8月22日开始,全部工作于12月12日结束。期间经过动员、申报、书面审查和现场评估等阶段。市社团办将根据评估结果授予参评单位评估等级,评估结果分为1A至5A共5个等级,等级有效期3年。


  业务主管机关和我会都高度重视本次评估活动。史立森主任多次要求基金会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周纳新理事长对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都进行了具体指导和把关,并亲自参加了现场评估接待。现场评估过程中,评估委员会首先听取了我会的汇报,随后分为三个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和询问等形式对基金会的基础条件、组织建设、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考察。社团办领导和评估委员会对我会的工作做出了积极评价,并对我会的公益项目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认为,我会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中有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公益项目能够切实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在基础管理方面,我会的制度严格,信息公布及时,尤其是06年以来基金会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业绩均有了巨大的提升,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评估委员会还针对我会机构建设、日常管理和项目发展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希望和建议。他们认为,法律援助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制度,希望我会继续积极努力配合政府,为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的补充保障。此外,建议我会扩大人员规模,扩大公益项目覆盖面,加强公益项目品牌建设。


  通过参加评估,我会的各项基础工作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尤其对于增强我会的服务社会功能,提高社会公信力,促进基金会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注:
上图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徐岩向北京市基金会评估委员会小组介绍基金会相关工作
中图为:周纳新理事长陪同评估委员会小组人员听取汇报
下图为:北京市基金会评估委员会成员参观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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