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举行北京市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签字仪式暨工作部署会
时间:2012-03-09

为切实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在北京市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明确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三个项目实施单位的权利与义务,2012年3月9日上午,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举行北京市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签字仪式暨工作部署会。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史立森出席会议,门头沟、怀柔、延庆三个区县司法局主管局领导和项目实施实施单位负责同志,市法援基金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王继华主持。


  会议介绍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背景,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在北京市的实施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史立森与三个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项目执行协议书》。


  史立森理事长在讲话中指出,经过前期的不断努力申请和争取,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决定从201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拨付专款用于支持北京市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该说这笔钱是来之不易的。与会的三家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积极工作,成功取得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格,并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正式列为2011年度项目实施单位,为北京市的项目实施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并给与了很大的促进。史立森理事长就做好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好彩票公益金,如实申报具有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案件,已领取其他办案补贴的案件不得再申请领取彩票公益金;二是在工作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市法援基金会和对口支援律师事务所援助资金与公益彩票金之间的关系,使彩票公益金发挥最大的用途和效能;三是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尽快熟悉项目管理系统的有关操作要求和要领并抓紧开展案件的审核、申报工作,各单位领取彩票公益金补贴后要及时向市法援基金会进行反馈,以便基金会了解掌握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并进行统筹协调;四是各单位回去后要将此次会议精神向本区县司法局的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同时,要加强同对口支援律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定期反馈援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使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五是为推动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的发展,保持公益法律服务旺盛的生命力,各单位要积极梳理在工作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六是各单位要结合本区县工作实际,制定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具体管理办法,对案件补贴的发放工作要提出具体意见,同时要做好迎接市司法局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账目清晰,不出漏洞。


  会议还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的有关内容及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和使用进行了培训,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议现场



史立森理事长讲话



史立森理事长与项目实施单位签署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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