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对延庆等5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检查
时间:2014-04-25

根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要求,2014年4月16日至23日,史立森理事长、谢红生副秘书长分别带队对延庆、门头沟、怀柔、平谷、大兴五个区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实施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是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面向全国组织实施的法律援助项目,专项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2、2013年度共向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申请了项目经费220万元,已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直接拨付给区县项目实施单位。


  为切实用好管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要求,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作为北京市项目管理单位,对2012、2013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查看会计账簿等形式,全面了解了项目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的情况看,各项目实施单位均能够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到了单独核算、分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案卷内容完整,归档规范。各区县司法局作为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对项目实施工作高度重视,确保了资助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使更多的困难群众通过项目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检查,同时也看到了个别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实施工作认识不足,工作不够到位。下一步,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将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督,加强项目管理力度,不断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010-86329967

北京市海淀区吴家场路55号323室

Copyright(C)北京法律援助基金会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1900820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3888号

技术支持:盛世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