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2012年度延庆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项目总结工作会在我县阳光中途之家举行。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史立森、北京市金杜公益基金会理事陈鑫、石金兰以及延庆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延庆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中心201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并请金杜律师事务所介绍了对口援助延庆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项目的经验。会上,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共同向延庆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捐赠2013年度项目资金40万元。金杜所还将15台液晶显示器捐赠给延庆县公益法律服务中心。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史立森同志听取了汇报并作出重要讲话。她指出,延庆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开展时间早,经验多,项目成熟,双方合作4年多来,成绩突出,效益显著,为满足当地困难群众法律需求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希望双方今后加强沟通并继续深化合作机制,丰富合作内容和形式,共同助推延庆县农村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