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兵同志当选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
时间:2018-01-31

1月30日上午,北京市法援基金会召开了四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市司法局领导王群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政局社团办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会议由秘书长谢红生主持。

 

会议审议了《关于郑惠云同志辞去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的提案》和《关于选举张学兵同志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的提案》。与会理事、监事通过表决,一致通过:同意郑惠云同志辞去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选举张学兵同志为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理事长。  

 

会上,新当选理事长张学兵同志在讲话中表示:“接任基金会理事长一职,寄予着市司法局领导的重托,寄予着全体理事、监事的厚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履行好职责,务实有效的做好基金会工作”,并对基金会的未来发展提出了意见。  

 

市民政局社团办负责同志首先对新当选的张学兵理事长表示了祝贺,充分肯定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这几年来的成绩,并对法律援助基金会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王群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基金会这次理事会主要负责人的变动,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市司法局同意,通过基金会理事会法定程序改选的一次重要人事变动。王群同志对郑惠云同志担任理事长两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基金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一是要自觉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立足职能,发挥优势,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提高基金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广泛募集社会慈善资金,大力提高基金会的保障能力;三是要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和社会监督;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基金会的自身建设,以党建为引领,促进基金会的规范化发展。他希望基金会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认真总结经验,谋划好未来,不断提升自身社会公信力,为促进市法援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再接再厉,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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