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时间:2016-07-07

2016年7月6日,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17名理事、3名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理事长郑惠云主持。


       会议审议了秘书长谢红生所作的2016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和下半年工作计划。郑惠云理事长就拟举办的“爱相随,法律援助在行动”公益宣传活动,向理事会作了通报和说明。


       会议就秘书处起草的《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审议。与会理事、监事就上述报告、说明和四项管理办法(制度)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讨论审议,对管理办法(制度)的有关内容及文字表述做了局部修改,达成了一致意见。理事、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并形成了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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