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时间:2011-12-19

  2011年12月16日上午,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2011年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对2012年工作进行展望。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郑振远、市法援基金会理事长史立森出席会议,基金会部分理事、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基金会秘书长王继华主持。


  会上,基金会理事长史立森作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秘书长王继华作了《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1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全体与会理事、监事共同审议了两个报告,对基金会全年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基金会2012年工作思路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与会理事、监事一致认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在公益慈善事业面临巨大困难和压力的情况下,围绕资金募集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和认可,两个报告很客观也很符合实际。与会理事、监事就加大基金会宣传力度、发展基金会理事单位、开发公益品牌项目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郑振远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在今年慈善募捐极其艰难的大形势和大背景下,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募集了大量的公益资金,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特别是财务收支方面公开明确,符合基金会章程关于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郑振远副局长代表市局党委对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表示高度满意和充分肯定,并向基金会为法律援助公益慈善事业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


  郑振远副局长强调,基金会要结合各位理事、监事关于2012年工作思路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地进行思考和研究,在巩固已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通过加大社会宣传的力度,增强基金会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从而得到社会公众对基金会更大的支持,并吸收更多的人参与到法律援助公益慈善事业中来。二是要在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聚资渠道,增强基金会的聚资能力,拓展受援群众的覆盖面,将基金会事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三是要研究好基金会理事单位和理事成员的扩充问题,建立一批基础的理事单位和理事成员,以增强社会宣传和资金募集的能力与效果;同时要通过建立良性的工作机制,鼓励调动理事单位和理事成员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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