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
时间:2010-03-12

  2010年3月11日下午,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七次全体会议。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顾问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盛连刚、原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何访拔、原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长义、原北京市工商联党委书记崔永年、民政局副局长聂志达委托计财处处长余清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名誉理事长史立森主持。


  周纳新理事长代表基金会作《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周理事长说,2009年,基金会克服经济危机带来的筹措资金、企业参与法律援助、社会捐助能力减弱等困难,着意深入开拓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工作层面。一是采取城区优秀律师事务所对口支援试点山区的形式提高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的水平,二是在资金援助方面加大了力度,三是努力做好宣传工作,邀请市政协委员实地了解农村公益法律服务建设,提高各界对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重视。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基金会获得“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民间公益法律服务组织扶助计划》项目、北京市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等集体、黄乐平律师等个人获得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的表彰,基金会的工作得到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的特别表扬,赞扬法律援助工作填补了首都慈善工作的空白。周理事长向理事会报告了工作中的困难及2010年工作设想。


  徐岩秘书长做《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2009年度财务工作报告》。2009年,基金会克服困难,加强募集工作,本着妥善、节俭的原则发放和使用援助基金,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


  参会理事、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 


  与会领导、理事、监事对基金会2009年度工作表示满意,对基金会的勤奋工作感动并表示敬佩。大家认为,在第二届理事会领导下的基金会克服了工作中人员少,经济危机给工作带来一定影响等诸多困难,在深入试点新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对民间公益法律服务扶助方面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大家特别对周纳新理事长年事已高,身体不好,但尽心竭力,辛勤工作,使基金会和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政府、各界高度重视和好评,获得多项荣誉给以高度评价。


  顾问、理事就理事会工作发表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目前基金会人员过少,建议多方努力,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保持人员的稳定,增加有生力量,才能支撑基金会,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基金会办的是功德无量的事业,建议扩大理事的范围和结构,增加其他社会人才加盟基金会,更广泛拓展募集资金的渠道。


  三是基金会在宣传方面应加强力度,今后可与司法局宣传队伍、社会媒体多形式地合作,做到资源共享,让社会各界更多了解基金会。


  法律援助中心王学法主任表示希望共同开展工作,打响“北京法律援助”这块牌子。


  民政局余清友处长对基金会的工作表示感谢,今后要大力加强合作,共同做好弱势群体的扶助工作。


  名誉理事长史立森总结说,对基金会,特别是周理事长一年来的辛勤工作很感动,对取得的成绩表示感谢,同时感谢各位顾问、理事、民政局对基金会工作的支持。大家对2010年的工作提出很好的建议,在各方面的支持下,我们要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围,把善事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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